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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發過吳庚老師認為秘密分案是「國家之恥」的看法。而在最高法院長期任職的吳明軒優遇庭長,很明確的說出了,最高法院還在採秘密分案 ((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四輯,第102頁,司法行政廳,2008/09初版))





 



最近,陳前總統的案件,在地院的分案過程中,產生了重大的爭議,使得高院不得不以空前未有的方式,在電視媒體前,以一千四百多個籤中,抽出一個的機率,組成了合議庭。而該庭的鄧庭長,我曾經跟他和他的太太,打了很多次的球,除了打球之外,鄧庭長跟一般法官不同的是,他的學術背景深厚, 他曾經私下跟我說,看過我的論文,並且,說我寫的「非常用心」,是一本好論文。沒有想到跟鄧庭長分開幾年後,是在電視上聽到他的名字!我想陳前總統的案件,要全部判無罪的可能性,已經趨近於零。不過,在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時,希望該院能公開說明,重大刑事案件為何可以跟地院和高院不一 致,不用公開在電視上抽籤分案的理由?否則,採取秘密分案將有可能會使法院的公信力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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