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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新羽共的人出來回了下來面這幾段話,不知道,是不是自知理虧,竟然史無前例的鎖住自己的文章,不讓人家回應。
那我就發表在這裡,請大家自行判斷。
""""
信服的理由從開站到現在就只有一個阿. 我是管理這個網站的人, 就這樣子而已, 沒有其他的理由摟~

我在這裡很清楚的告訴你, 我對於你們兩個的文章一視同仁, 都有上鎖. 並沒有偏袒的意思. 你所要求的把手機號碼遮蔽我認為合理, 也已經替你處理了不是嗎?

你們兩造到底發生甚麼事情其實我看了這麼多文章還是很困惑, 說實在的我不能算是完全了解發生甚麼事情, 但是如果要搞到去法庭的話就必須要請你們私底下解決, 我不了解狀況, 無法協助, 也沒有時間協助這個事情.

最後, 我提供一下資料給你們兩方. 羽球共和國是美國註冊網站, 主機, 網段, 以及其相關設備也都架設在美國, 僅受美國聯邦法約束, 並不受台灣法規限制以及沒有任何主動義務提供任何台灣相關單位資料. 如果你們將來有任何法律上的狀況需要資料佐證的話我們都沒有義務提供, 請你們多加注意此點. 不要來找我要資料或是要我背書, 這些都不在我們的服務範圍之內.

這篇文章我應該已經把該講的話都講完了, 如果你們兩邊還有需要去法院的話請自行解決, 同樣的文章大家應該已經看了很多, 故此篇就到此為止, 上鎖摟! 以後有其他雷同的文章我會刪除, 請兩邊都多多注意, 謝謝!!"""
 
 
 
 
 
第一,有人未得他人允許,將手機號碼登在羽共,而且,標題"關於羽球光碟的二三事"跟板務區完全無關,竟然,是以"信服的理由從開站到現在就只有一個阿. 我是管理這個網站的人, 就這樣子而已, 沒有其他的理由摟~這種獨裁式的理由回應,沒有錯,羽共是你花錢的,但是,人家的手機號碼不用保護嗎?那無故洩露的人,完全不用譴責和限制嗎?你這樣也敢摸著良心說,沒有偏袒嗎?或是,此仍新羽共的發言標準?如果是,那這種新羽共不上也罷!
 
 
 
第二,你不是中華民國籍嗎?你不知道犯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個在中華民國,就要受到刑法約束嗎?
 
如果,你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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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數位球友檢舉Sigit有使用分身的情形, 依照我人工比對後台的IP來看, Sigit文章發送的IP, 和其他帳號並沒有重疊的狀況. 依照新平台的檢查軟體來看, 情形亦同. 故無法確認是否有多重帳號的狀況. (請注意,此乃單面偵測. 結果並不100%保證無多重帳號, 只是就資料面看來, 目前並無此事實紀錄, 亦無法確認是否有多重據點的狀況)
"""
 
"羽球共和國是美國註冊網站, 主機, 網段, 以及其相關設備也都架設在美國, 僅受美國聯邦法約束, 並不受台灣法規限制以及沒有任何主動義務提供任何台灣相關單位資料. 如果你們將來有任何法律上的狀況需要資料佐證的話我們都沒有義務提供, 請你們多加注意此點. 不要來找我要資料或是要我背書, 這些都不在我們的服務範圍之內."
 
那這些你一開始你為什麼不說?過了九天之後,再發表似是而非的言論,說查不到分身,又說不能保結果證正確,請問你是在裝孝維嗎?你如果,心裡沒有鬼,為什麼不敢出來作證,你不是很辛苦查了九天嗎?我只要求你保留四筆資料而已(2010年6月23日早上十時十一分crazybaddy發言,2010年6月23日早上十時十八分sigit發言,前後只差七分鐘。2010年6月25日晚上九時二十五分crazybaddy,2010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九點四十五分,sigit發言,前後只差二十分鐘)你是在擔心什麼?是將來會有偽證罪嗎?還是你根本沒有查?只是在兩面做人?
 
 
第三,你有沒有偏袒,自己心知肚明!我寄了幾封信要你刪掉手機號碼?是只有一封嗎?如果,不是我發表在板務區,你會自己刪除發言後,再不甘願的去遮掉、去鎖文嗎(全部文章都在六月二十七日鎖,只有"關於羽球光碟二三事"這篇文章是七月六日鎖,這樣不叫偏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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