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羽共傑夫的回文,不知該如何說才好。我真的懷疑他和整個管理團隊,對新羽共還有多少熱誠(至少二年前,投票選好logo要印衣服,到現在連一個影子都看不見,而是拿去當新版的logo)?

你想要兩面做好人,那你事情會查的清楚嗎?我一說要你保留查到的ip位置,就馬上回說不可能,那請問一下,查這件事,須要從六月二十七日,查到七月六日嗎?新版會員才幾個人,有發言的才幾個人?最後,竟然,還推說是個人意見,認為就算同一ip意義不大,所以決定不顯示ip,但是,有人用分身,還被ptt的人發現,靠的就是大家的檢舉,也就是至少可以查到相同ip,你一個人就否決了顯示ip,那要查分身是不是只有你和團隊能查?那查得過程都不公開,事後也沒有說明如何判斷不是的理由(至少要舉例說明,那幾則時間相近的發言,ip是不是同一家isp),這是站長應該有的行為嗎?

因為,發言可發被刪,就留在這裡供大家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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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一千筆,只要鎖在下面四筆就行了。

2010年6月23日早上十時十一分crazybaddy發言,2010年6月23日早上十時十八分sigit發言(前後只差七分鐘)。

2010年6月25日晚上九時二十五分crazybaddy,2010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九點四十五分,sigit發言(前後只差二十分鐘)。


已經先告知了,煩請先保留。到時候開庭,一定會用到,謝謝!

任何論壇都需要有一定之發言標準。如果,依照現在的發言標準,本人實在無法接受。難道新羽共是可以允許他人亦步亦趨的發言嗎?還是,有人未經他人允許可以將手機號碼貼在新羽共?更有甚者,判斷事態不利,就自行刪除標題變成空白,這樣的發言風格,發言人都不用受到限制嗎?難道,只有拍賣發文不合格式,才要丟在資源回收桶嗎?還是說,只要事後塗銷手機號碼,上述所指的發言都會變成是沒有違反任何板規?

另外,關於"羽球光碟二三事"這篇文,要留在板務區,的確是"不勞我費心",但前提是要提出可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則,實難謂無刻意偏袒之嫌(其他文章都是六月二十七日鎖,只有這篇七月六日鎖。一般人,看到這個標題就知道是刻意報負,更何況還將手機和msn貼出來)。所以,我決定在未看到合理的理由之前,暫時停止發言。直到整個事件在法庭上能得到解決,而不是像319槍擊案一樣,永遠無法水落石出。



當然,這是私人的論壇,內容的維持由出資之人決定,外人無置喙的餘地。
只是該說的我都說了,其他就等有機會在法庭見到後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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