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者 法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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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年假期,除了打羽球,和去三峽參加凱蒂貓握手會之外,都在家中看著從圖書館借來的書。





因為,從事司法實務工作多年,深知『訟則終凶』的觀念一直在華人的社會當中存在,像是台灣人提到有事要進法院,都會抱持著『衙門八字開,官字二個口,有理沒錢莫進來』的心態。而追根就柢一般人會產生這種不相信法院的想法,歸納起來,主要的原因是,『法院的運作不透明』、『法律常識不夠』,一但自己有民、刑事的案件,就會想要花錢擺平。也因此,就會給不肖的法官,和居中牽線的司法黃牛,有了其生存的空間。



林洋港先生在當司法院長時,曾把法官分成四等,最好的法官是既清又明者,他們清廉又明白事理,所作的判決讓人心服口服。次等的法官是不清而明者,他們雖然操守不好,卻知道如何玩法,做出適當的判決,「無錢固然判死」,「有錢卻卻可判生」。向他們花錢,至少可以買到「正義」。第三等的法官,清而不明。他們的操守沒有問題,法律見解、人情世故卻都是是大問號一個,判案不能令人心服,想花錢買正義也無路可走。最劣等的法官是不清不明者。他們敢拿錢卻不會斷案,判決亂七八糟,錢也收得不少,一無是處,最容易出事。



所以,從機率上來說,在台灣打官司,遇到可以花錢擺平官司的法官,是不算低的。亦即,不清而明,以及不清不明的二種法官。但是,若只有不肖的法官,沒有從中謀利的司法黃牛,那不肖的法官也不容易存在。



當然,對想要創造公平、正義的司法高層來說,是絕對不容許不肖法官和司法黃牛的存在,因此各級法院在院內,也都會貼上「假冒司法人員名義招搖撞騙事件預防追查實施要點」、「獎勵檢舉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實施要點」,來防止司法權力的被濫用和金錢化。



但是,有需求就會產生供給的經濟學定律,很肯定的告訴我們,不肖法官和司法黃牛是很難杜絕的。也因此,一本教你如何把錢花在刀口上,去找到真正司法黃牛,進而擺平自己官司的書,就顯得十分重要。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中和的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借閱由另眼文化所出的「如何找司法黃牛」這本書(1998年出版的書是贈閱性質,雖然標明定價100,但很可能已經絕版,出版社電話0228802666,圖書館的索書號586.38 8067 87 c.4)。裡面除了告訴你有關司法黃牛的一切事情外,相當程度也可以瞭解在台灣打官司時,要注意的一些小細節(步數)。



因為,『司法黃牛』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產生,正在從事違法行為的用語。自己也就不打算就該書之內容,加以詳細評論,免得遭有心人士誤解。只希望,已經在台灣的法院打官司,或是將要打官司的人,除了相信「法官的操守,有如皇后的貞操,不容被懷疑外(All women shall be as Caesar would have his wife, not only free from sin, but from suspicion-Joho Lyly;林洋港先生訪問紀錄,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二輯,第246頁,司法行政廳,2006年9月初版)」,能把自己在該書中看到的資訊,當做進行冗長的訴訟程序時,另眼(類)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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